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上,最高法要求严惩涉及“一键换脸”等滥用人工智能侵权的行为。3月8日上午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。

最高法:依法严惩涉及“一键换脸”等滥用人工智能侵权的行为

报告显示,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从2013年的10万件增长到2024年的49.4万件。同时,近年来,知识产权新类型纠纷大量涌现、利益平衡愈加复杂。

数据显示,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6年来,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近2万件,其中涉战略新兴产业案件数量和占比逐年攀升,2024年达1233件,占32.3%。

“面对科技创新催生的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,规则建设存在一定滞后性。”最高法表示,对诉至法院的新类型纠纷,法院不仅注重做实个案定分止争,还加强司法研究应对,强化司法政策、规则供给。对已形成共识的,通过司法解释、指导性案例等,及时向社会发布,促进规范、引领;对尚未形成共识又亟需明确的,通过典型个案审理传递司法导向,促进在规范下创新、创新中发展。

比如,近年来,人工智能热度攀升,相关规则尚未确立,但纠纷已经出现。对于涉及人工智能的专利权、著作权等纠纷,我们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,促进、鼓励科技创新;对于涉及深度伪造、一键换脸等滥用人工智能侵权的行为,坚决依法严惩,判决了许多行业第一案,对促进完善治理规则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与此同时,加大对重点领域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。2024年,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460件,同比增长44.2%。依法审理“新能源汽车底盘”技术秘密侵权案,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6.4亿元。

“案件审理中,我们从促进科技创新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角度,统筹把握严保护和促发展的关系,不仅仅看侵权数额和造成的损失大小。”报告表示,一方面,对于行为人侵权恶性深、危害后果严重、类案查证难的,哪怕被侵权方获得高额赔偿谅解了,也要依法严惩,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决不手软。另一方面,对于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侵权行为,危害后果不大的,积极引导以调解促合作、利发展,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。比如,在一些涉及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中,当事人之间原本有合作基础,行为人侵权违法主观恶性不大,能民事赔偿达成和解谅解的,尽量不按刑事犯罪处理,以争取更好效果。

此外,还要防止知识产权权利滥用。报告指出,权利不当行使、过度扩张,不仅损害公共利益,甚至阻碍创新。针对知识产权领域批量诉讼这一“顽疾”,最高法开展知识产权非正常批量诉讼问题专项治理,探索关联案件信息披露机制,引导权利人起诉侵权源头,纠治“扫街式”、“钓鱼式”诉讼牟利。

经治理规范,2024年,著作权、商标权和专利权权属、侵权纠纷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.2%、5.1%、1.3%。针对垄断、不正当竞争问题,最高法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,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,同比增长2.1倍,坚决依法维护公平竞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