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 月 15 日,四川乐山某安置点工地,城管凌晨撬门偷运搅拌机,被群众发现后堵住。16 日,乐山城管部门负责人回应称,该工地违规使用搅拌机,城管是依法依规执法,不存在偷窃情况,选择凌晨执法是为了避免激化矛盾。

该工地违规使用搅拌机。杜卓滨摄

正观视评:

城管执法当然不能叫偷窃。只不过,当城管选择凌晨 1 点上门,并且暴力撬锁开门,趁人不注意偷偷运走搅拌机时,很难不让人和“偷”联系起来。说是依法依规执法,但哪一条法律规定城管可以撬门?又是哪一条规定,城管可以在不进行告知的情况下,偷偷没收物品?如此执法方式,确定没有问题?

执法应该堂堂正正,既然工地违规使用搅拌机,城管直接走流程,上门告知并没收或者处罚即可,何必深更半夜偷偷摸摸?回应说,“该建设项目涉及群众较多,为了避免激化矛盾,不得已而为之”。言外之意是不是说,群众不配合执法?那么此前,城管部门是否曾按照合法程序执法,而遭遇阻挠?

据了解,事发工地是一处自建还房点,也就是说,房主都是附近被拆迁的村民,他们正在建的是自己的安置房,自建本身是合法的。但根据乐山市的规定,市区内禁止使用搅拌机,而且自建房楼层超过了政府批准的高度,也涉嫌违规。

可问题是,村民自己建房,不使用搅拌机现实吗?而且事发工地位于郊区,村民可能根本不了解相关规定。这或许就是执法遭遇阻力的原因之一。那么是否有两全之法?毕竟还建房有其特殊性,村民面临的问题也是现实存在的。

执法既要维护法律尊严,也需传递法治温度。而这起事件中,城管部门既缺少程序正义,也缺乏执法温度,这都是需要反思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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